這場棒球賽算不算?
星期四, 4月 30th, 2009
先看北富銀的規定:
(法定比賽時間)
1. 第1局到第9局上(如主隊領先)或9局結束,且包含延長賽時間;
2.在國際賽事時,引用提前比賽結束之規定,若賽事未完成9局(或9局上)而經主辦單位或裁判決定已完成比賽時,本行得公佈該場比賽已完成法定比賽時間。
(無效比賽)
如果發生下列事項,我們可宣佈該比賽無效:該場運動比賽遭取消、比賽時間、比賽場地、主隊客隊遭異動、參賽方退出比賽或 其他足以影響原有賽前評估之情況。
並且,除另有公告者外,以下狀況亦視為無效:運動比賽如遇有在法定比賽時間結束前遭終止、取消,或按其原定比賽時間延遲 超過三十六小時舉行比賽之情況時。
對無效比賽在單場投注,將依照規定辦理退款事宜;在過關投注,則將 該場投注賠率為「1」,視為過關。
註解與舉例(不清楚的一定要看):
1. 只有「國際賽事」才可以未完成九局,仍被視為有效比賽(提前結束)。
2. 各國的職棒(美、日、台)並不是所謂的「國際賽事」。
3. 所有玩法均用同樣標準認定有無效(讓分、不讓分、大小等)。
4. 簡單講就是「一定要100﹪完成一場比賽」才算有效,只要是被裁定結束皆為無效賽事(but 再見安打、再見全壘打、再見××…都算100﹪完成)。
5. 舉例(1)中華職棒打到九局下,主隊追成平手,但突然下雨無法再進行比賽,最後被裁定平手作收---本場北富銀運彩為無效賽事。
6. 舉例(2)中華職棒打到10局上,客隊超前一分,但突然下雨無法再進行比賽,最後被裁定平手作收---本場北富銀運彩為無效賽事。
7. 中華職棒之「正確比分」如遇無效賽事為---退款!
8. 有「局數限制」的比賽,例如中華職棒(12局)等,就必須100﹪完成12局後,這場比賽的結果才會被視為有效(遇到延長賽一直平手時)。
如有疑問或有錯誤,請指教!
麻煩不要討論北富銀的規定合不合理,因為這是它2008年發行前就已經公告的規定,而且本文是希望釐清大家的疑慮,不要越討論卻越糊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