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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途徑

來源:http://money.songyan.com.tw 作者:金元當舖 時間:2008-04-26 Tag:融資   點擊: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得到了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學者的普遍關注。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決途徑,理論方面的探討已經很多,本文不做贅述,而是試圖從銀企關係的分析入手,探討當前形勢下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幾種可行的信貸融資途徑。

  從理論上講,中小企業可以選擇的融資方式是很多的,如直接融資,有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發行債券、民間借貸、發行股票、通過商業信用進行預付或賒銷等;間接融資,則主要是來自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但實際上中小企業選擇融資的餘地並不大,融資渠道相對狹窄,並且更多地局限於間接融資。為簡便起見,本文把來自銀行(包括信用社)的融資稱為信貸融資。目前我國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制度,間接融資中又以信貸融資佔絕對多數。統計表明,在我國,信貸融資占企業各項融資總量的80%以上,對中小企業來說,信貸融資更是佔絕對主導地位。可以斷定,在以後相當長時間內,這種格局不會有根本性改變,這也是本文討論信貸融資的意義所在。

  一、客觀看待「中小企業貸款難」

  中小企業融資難,已是不爭的事實,銀行所謂的「惜貸」、「慎貸」行為似乎也成為其中的主要原因而屢屢被責難。但筆者認為如此下結論未免過於簡單化,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客觀地看待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有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會從一定程度上改善銀企關係、促進企業融資環境的進一步好轉。

  首先,全社會資金供求矛盾是導致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根本原因,換句話說,從總量上看,以現有的社會資金供應能力,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全部滿足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經濟繁榮階段,這一矛盾更加突出。截至200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總數約為1000萬戶,占工商註冊登記企業總數的99.7%,如此龐大的企業群,其信貸需求是十分巨大的,以年戶均30萬元的融資需求估算(這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年增融資需求近3萬億元,數倍於我國全部金融機構一年的貸款增量。

  其次,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是相當大的。截至2000年底,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餘額已達3.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餘額的59%。目前,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就是說企業以30元的自有資金已經獲得了70元的借款,其中絕大多數是信貸資金。這已充分說明銀行對中小企業是支持的,並不排斥,也不存在刻意「惜貸」、「慎貸」的問題。儘管由於很多中小企業存在的財務狀況不夠健康、抗風險能力低、信用狀況差等因素,為避免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審查格外嚴格,但從客觀上講,優質的大型客戶畢竟是少數,同時中小企業中確實存在大量優質客戶,兩方面原因都促使銀行越來越樂意從中小企業中尋找信貸市場。換句話說,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取信貸融資是完全可能的。政府部門的要求和關注、支持也影響著銀行的態度。1998年以來,國務院和人民銀行多次強調要支持中小企業,四大國有銀行均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門,國家經貿委則專門成立了中小企業司,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即將於2003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肯定和扶持的態度,對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重大利好消息。本法從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各個角度進行了具體規定,特別是中小企業最關心的融資問題,該法也從融資渠道、擔保體系、信用支持等各個方面做出了說明。

  再次,信用環境的好壞與中小企業融資難易高度相關。信貸經營「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要求客觀上使商業銀行高度重視風險防範,必然加強各個審查環節,提高貸款進入門檻,對擔保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社會信用環境較差的地區,這種情形尤為突出;而在信用環境比較好的地區,情況要好的多,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紛紛成為銀行競爭的重點,中小企業融資並非難事,例如浙江省的情況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由此不難理解信用環境的重要性,大至一省一市,小至一縣一區,如果企業總體信用環境改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將會相應降低。因為銀行最關心的是第一還款來源,而擔保所能提供的第二還款來源畢竟是次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中小企業有了抵押也貸不出款來的原因。

  最後,中小企業應學會充分利用各種信貸融資工具,提高自身融資水平。信貸融資不能簡單等同於貸款,商業銀行能夠提供的融資、結算產品在不斷豐富,融資方式趨向多元化,企業也應學會從中做出有針對性的選擇,以降低資金成本,提高經營效益。從某中程度上講,融資水平的高低是一個關乎企業自身生存的重大課題。同等情況下,誰的融資水平高,誰就可能脫穎而出、走得更遠。從銀行融資固然有難度,但對「聰明」的企業而言,也許並非難事。

  二、現有制度框架下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途徑

  一般來說,當前適合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

  1、普通貸款:即一般的商業銀行貸款,適合所有中小企業,但企業必須提供一定形式的擔保才能獲得。擔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三種,用於抵押的財產多為房屋、機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過70%;質押貸款要求以當事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質押率一般不超過90%;保證方式貸款則需要借款人向銀行提供有足夠償債能力的第三方(通常為企業),為貸款提供保證承諾。

  2、貼息貸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門負責貸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銀行提供貸款。貼息貸款支持的重點是那些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和資源環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業,如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的企業;有技術創新,向「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方向發展的企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能增加就業和有能力還本付息的企業;市場效益型、科技聯合型、資源開髮型和外向型企業等。貼息貸款種類很多,一般哪個部門確定貼息就由哪個部門負責補貼,其中國家經貿委作為主管部門的國債技改貼息貸款涉及面最廣,該貸款主要由工商銀行承擔,其他銀行也有參與。國債貼息特別適合存續期較長、必須進行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換代的中小企業。

  3、票據融資:主要指票據貼現,即企業通過轉讓未到期承兌匯票權利獲得短期融資,適合於票據結算量較大的中小企業。可以貼現的票據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無論那種票據,一般都可以迅速從銀行獲得融資。另外,信用證、國內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票據業務本身主要是一種結算工具,但當銀行收取保證金比例低於匯票面值時,就有了融資功能。票據業務的發展對解決企業特別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矛盾,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減少相互拖欠,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企業間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經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目前票據簽發和承兌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但經過多次背書轉讓,與其業務相關聯的眾多中小企業成為最終持票人,商業銀行在利益驅動下都很願意為這些中小企業辦理票據貼現。

  4、應收賬款融資:即企業用應收賬款做抵押取得貸款或者將其出售給銀行以獲得所需資金,特別適合為大型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服務的中小企業。此類融資主要包括保理業務和福費庭業務兩大類,均起源於進出口貿易,前者適合於短期融資,後者適合中長期融資。保理業務是保付代理業務的簡稱,適合於進行短期融資,目前我國銀行在國內貿易中也開展了保理業務,稱國內保理業務。利用保理業務,企業可以迅速地籌集到短期資金,以彌補資金的臨時性短缺。而相對較高的融資費用也可以通過加速資金周轉而得到補償。國內保理分為回購型保理和非回購型保理兩種。回購型保理指在應收賬款不能如期足額收回時,銀行要求企業等額回購,以規避風險;非回購型保理則是由銀行買斷應收賬款,因此銀行風險較大。此種融資方式一般可使企業獲得應收賬款50%-80%甚至更多的融資。

  5、委託貸款:是商業銀行受委託人的委託向企業發放的貸款,適合於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但這類貸款的借款人是由委託人指定的,商業銀行只負責代為發放、管理,因此企業應加強與委託人的溝通,爭取他們的支持。委託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銀行、政府職能部門、企業等,前兩類委託人的貸款對像往往是特定的企業群體,如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外經貿部委託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貿企業,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面向鄉鎮企業,計華投資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轎車零部件國產化配套資金等等。其他類的委託人,如企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等,其指定的貸款對像不拘一格,往往取決於借款人與委託人的關係。

  6、國際融資轉貸款:是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的外匯貸款,適合國家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般用於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因該類貸款主要面向發展中國家,多具有援助性質,故貸款條件一般比較優惠,期限較長。提供資金的機構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等。

  7、其他信貸融資方式:商業銀行為提高自身競爭力,也在不斷推出融資新產品,其中不乏適合中小企業的產品,例如近期出現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國內買方信貸、法人客戶賬戶透支、流動資金循環貸款、購貨合同質押貸款等,都在可選之列。

  三、信貸融資如何走的更遠?

  從國際經驗看,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融資難易程度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而創新,包括制度創新、融資工具創新、產品和服務創新等都將對企業融資產生深刻影響。隨著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競爭機制的完善,未來幾年,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環境將有可能獲得較大的改善。

  1、利率市場化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使中小企業更容易獲得貸款。當前外匯貸款利率已實現市場化,但中小企業最關心的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是由中央銀行給定基準貸款利率,只允許在此基礎上有一定範圍浮動,如最高可上浮30%-50%。其實在當前已經很低的利率水平下,即便是50%的上浮幅度,仍無法補償銀行面臨的風險和付出的管理成本,風險、收益不對等,是影響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的重要因素。利率逐步放開並最終市場化之後,利率的確定將由銀企雙方以市場的方式協商解決,企業付出較高的價格,就可以相對容易地獲得貸款。這裡有一個概念需要明確,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並不是歧視性政策。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手續繁雜。據調查,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實行一樣的利率水平,銀行就沒有積極性給中小企業貸款。另外,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較高也是其貸款利率應該上浮的一個重要依據。在國外,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也是存在差別的。當中小企業成長為優質客戶時,其利率水平也會自動下降。

  2、擔保體系的完善和進一步社會化可以充分發揮槓桿效應,提高中小企業融資速度。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發揮著極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可以有效分散銀行的風險,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心。但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很不完善,企業獲得擔保的門檻也比較高,擔保機構尚未真正發揮其槓桿效應。可以考慮建立「企業-擔保-再擔保-銀行」這樣的擔保模式,即建立分層次的擔保體系,由市、省和國家三級機構組成,各級政府牽頭,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等社會共同參股,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向一體化方向發展。其中全國性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作為「最後擔保人」,進行風險化解和轉移。

  3、信用保險介入銀企借貸行為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將企業部分信用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提高銀行貸款積極性。信用保險的作用類似於擔保機構,由保險機構為企業提供信用保險,從而把需要銀行承擔的部分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一旦風險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也就有了。因此可以嘗試由政府部門、銀行、保險聯合行動,建立「企業-保險-銀行」三位一體的信用保險體系。目前已成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對這一模式的有益探索,相信以後這類業務會越來越多。在利率完全市場化之前,該模式將有效地為銀行分散風險;即便實現了利率市場化,該模式仍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是不願承擔很大風險的,而寧願以較低的風險換取穩妥的收益。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得到了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學者的普遍關注。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決途徑,理論方面的探討已經很多,本文不做贅述,而是試圖從銀企關係的分析入手,探討當前形勢下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幾種可行的信貸融資途徑。

  從理論上講,中小企業可以選擇的融資方式是很多的,如直接融資,有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發行債券、民間借貸、發行股票、通過商業信用進行預付或賒銷等;間接融資,則主要是來自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但實際上中小企業選擇融資的餘地並不大,融資渠道相對狹窄,並且更多地局限於間接融資。為簡便起見,本文把來自銀行(包括信用社)的融資稱為信貸融資。目前我國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制度,間接融資中又以信貸融資佔絕對多數。統計表明,在我國,信貸融資占企業各項融資總量的80%以上,對中小企業來說,信貸融資更是佔絕對主導地位。可以斷定,在以後相當長時間內,這種格局不會有根本性改變,這也是本文討論信貸融資的意義所在。

  一、客觀看待「中小企業貸款難」

  中小企業融資難,已是不爭的事實,銀行所謂的「惜貸」、「慎貸」行為似乎也成為其中的主要原因而屢屢被責難。但筆者認為如此下結論未免過於簡單化,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客觀地看待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有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會從一定程度上改善銀企關係、促進企業融資環境的進一步好轉。

  首先,全社會資金供求矛盾是導致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根本原因,換句話說,從總量上看,以現有的社會資金供應能力,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全部滿足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經濟繁榮階段,這一矛盾更加突出。截至200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總數約為1000萬戶,占工商註冊登記企業總數的99.7%,如此龐大的企業群,其信貸需求是十分巨大的,以年戶均30萬元的融資需求估算(這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年增融資需求近3萬億元,數倍於我國全部金融機構一年的貸款增量。

  其次,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是相當大的。截至2000年底,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餘額已達3.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餘額的59%。目前,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就是說企業以30元的自有資金已經獲得了70元的借款,其中絕大多數是信貸資金。這已充分說明銀行對中小企業是支持的,並不排斥,也不存在刻意「惜貸」、「慎貸」的問題。儘管由於很多中小企業存在的財務狀況不夠健康、抗風險能力低、信用狀況差等因素,為避免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審查格外嚴格,但從客觀上講,優質的大型客戶畢竟是少數,同時中小企業中確實存在大量優質客戶,兩方面原因都促使銀行越來越樂意從中小企業中尋找信貸市場。換句話說,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取信貸融資是完全可能的。政府部門的要求和關注、支持也影響著銀行的態度。1998年以來,國務院和人民銀行多次強調要支持中小企業,四大國有銀行均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門,國家經貿委則專門成立了中小企業司,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即將於2003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肯定和扶持的態度,對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重大利好消息。本法從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各個角度進行了具體規定,特別是中小企業最關心的融資問題,該法也從融資渠道、擔保體系、信用支持等各個方面做出了說明。

  再次,信用環境的好壞與中小企業融資難易高度相關。信貸經營「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要求客觀上使商業銀行高度重視風險防範,必然加強各個審查環節,提高貸款進入門檻,對擔保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社會信用環境較差的地區,這種情形尤為突出;而在信用環境比較好的地區,情況要好的多,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紛紛成為銀行競爭的重點,中小企業融資並非難事,例如浙江省的情況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由此不難理解信用環境的重要性,大至一省一市,小至一縣一區,如果企業總體信用環境改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將會相應降低。因為銀行最關心的是第一還款來源,而擔保所能提供的第二還款來源畢竟是次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中小企業有了抵押也貸不出款來的原因。

  最後,中小企業應學會充分利用各種信貸融資工具,提高自身融資水平。信貸融資不能簡單等同於貸款,商業銀行能夠提供的融資、結算產品在不斷豐富,融資方式趨向多元化,企業也應學會從中做出有針對性的選擇,以降低資金成本,提高經營效益。從某中程度上講,融資水平的高低是一個關乎企業自身生存的重大課題。同等情況下,誰的融資水平高,誰就可能脫穎而出、走得更遠。從銀行融資固然有難度,但對「聰明」的企業而言,也許並非難事。

  二、現有制度框架下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途徑

  一般來說,當前適合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

  1、普通貸款:即一般的商業銀行貸款,適合所有中小企業,但企業必須提供一定形式的擔保才能獲得。擔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三種,用於抵押的財產多為房屋、機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過70%;質押貸款要求以當事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質押率一般不超過90%;保證方式貸款則需要借款人向銀行提供有足夠償債能力的第三方(通常為企業),為貸款提供保證承諾。

  2、貼息貸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門負責貸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銀行提供貸款。貼息貸款支持的重點是那些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和資源環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業,如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的企業;有技術創新,向「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方向發展的企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能增加就業和有能力還本付息的企業;市場效益型、科技聯合型、資源開髮型和外向型企業等。貼息貸款種類很多,一般哪個部門確定貼息就由哪個部門負責補貼,其中國家經貿委作為主管部門的國債技改貼息貸款涉及面最廣,該貸款主要由工商銀行承擔,其他銀行也有參與。國債貼息特別適合存續期較長、必須進行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換代的中小企業。

  3、票據融資:主要指票據貼現,即企業通過轉讓未到期承兌匯票權利獲得短期融資,適合於票據結算量較大的中小企業。可以貼現的票據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無論那種票據,一般都可以迅速從銀行獲得融資。另外,信用證、國內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票據業務本身主要是一種結算工具,但當銀行收取保證金比例低於匯票面值時,就有了融資功能。票據業務的發展對解決企業特別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矛盾,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減少相互拖欠,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企業間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經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目前票據簽發和承兌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但經過多次背書轉讓,與其業務相關聯的眾多中小企業成為最終持票人,商業銀行在利益驅動下都很願意為這些中小企業辦理票據貼現。

  4、應收賬款融資:即企業用應收賬款做抵押取得貸款或者將其出售給銀行以獲得所需資金,特別適合為大型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服務的中小企業。此類融資主要包括保理業務和福費庭業務兩大類,均起源於進出口貿易,前者適合於短期融資,後者適合中長期融資。保理業務是保付代理業務的簡稱,適合於進行短期融資,目前我國銀行在國內貿易中也開展了保理業務,稱國內保理業務。利用保理業務,企業可以迅速地籌集到短期資金,以彌補資金的臨時性短缺。而相對較高的融資費用也可以通過加速資金周轉而得到補償。國內保理分為回購型保理和非回購型保理兩種。回購型保理指在應收賬款不能如期足額收回時,銀行要求企業等額回購,以規避風險;非回購型保理則是由銀行買斷應收賬款,因此銀行風險較大。此種融資方式一般可使企業獲得應收賬款50%-80%甚至更多的融資。

  5、委託貸款:是商業銀行受委託人的委託向企業發放的貸款,適合於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但這類貸款的借款人是由委託人指定的,商業銀行只負責代為發放、管理,因此企業應加強與委託人的溝通,爭取他們的支持。委託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銀行、政府職能部門、企業等,前兩類委託人的貸款對像往往是特定的企業群體,如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外經貿部委託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貿企業,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面向鄉鎮企業,計華投資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轎車零部件國產化配套資金等等。其他類的委託人,如企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等,其指定的貸款對像不拘一格,往往取決於借款人與委託人的關係。

  6、國際融資轉貸款:是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的外匯貸款,適合國家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般用於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因該類貸款主要面向發展中國家,多具有援助性質,故貸款條件一般比較優惠,期限較長。提供資金的機構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等。

  7、其他信貸融資方式:商業銀行為提高自身競爭力,也在不斷推出融資新產品,其中不乏適合中小企業的產品,例如近期出現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國內買方信貸、法人客戶賬戶透支、流動資金循環貸款、購貨合同質押貸款等,都在可選之列。

  三、信貸融資如何走的更遠?

  從國際經驗看,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融資難易程度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而創新,包括制度創新、融資工具創新、產品和服務創新等都將對企業融資產生深刻影響。隨著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競爭機制的完善,未來幾年,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環境將有可能獲得較大的改善。

  1、利率市場化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使中小企業更容易獲得貸款。當前外匯貸款利率已實現市場化,但中小企業最關心的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是由中央銀行給定基準貸款利率,只允許在此基礎上有一定範圍浮動,如最高可上浮30%-50%。其實在當前已經很低的利率水平下,即便是50%的上浮幅度,仍無法補償銀行面臨的風險和付出的管理成本,風險、收益不對等,是影響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的重要因素。利率逐步放開並最終市場化之後,利率的確定將由銀企雙方以市場的方式協商解決,企業付出較高的價格,就可以相對容易地獲得貸款。這裡有一個概念需要明確,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並不是歧視性政策。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手續繁雜。據調查,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實行一樣的利率水平,銀行就沒有積極性給中小企業貸款。另外,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較高也是其貸款利率應該上浮的一個重要依據。在國外,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也是存在差別的。當中小企業成長為優質客戶時,其利率水平也會自動下降。

  2、擔保體系的完善和進一步社會化可以充分發揮槓桿效應,提高中小企業融資速度。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發揮著極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可以有效分散銀行的風險,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心。但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很不完善,企業獲得擔保的門檻也比較高,擔保機構尚未真正發揮其槓桿效應。可以考慮建立「企業-擔保-再擔保-銀行」這樣的擔保模式,即建立分層次的擔保體系,由市、省和國家三級機構組成,各級政府牽頭,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等社會共同參股,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向一體化方向發展。其中全國性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作為「最後擔保人」,進行風險化解和轉移。

  3、信用保險介入銀企借貸行為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將企業部分信用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提高銀行貸款積極性。信用保險的作用類似於擔保機構,由保險機構為企業提供信用保險,從而把需要銀行承擔的部分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一旦風險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也就有了。因此可以嘗試由政府部門、銀行、保險聯合行動,建立「企業-保險-銀行」三位一體的信用保險體系。目前已成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對這一模式的有益探索,相信以後這類業務會越來越多。在利率完全市場化之前,該模式將有效地為銀行分散風險;即便實現了利率市場化,該模式仍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是不願承擔很大風險的,而寧願以較低的風險換取穩妥的收益。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得到了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學者的普遍關注。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決途徑,理論方面的探討已經很多,本文不做贅述,而是試圖從銀企關係的分析入手,探討當前形勢下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幾種可行的信貸融資途徑。

  從理論上講,中小企業可以選擇的融資方式是很多的,如直接融資,有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發行債券、民間借貸、發行股票、通過商業信用進行預付或賒銷等;間接融資,則主要是來自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但實際上中小企業選擇融資的餘地並不大,融資渠道相對狹窄,並且更多地局限於間接融資。為簡便起見,本文把來自銀行(包括信用社)的融資稱為信貸融資。目前我國還是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制度,間接融資中又以信貸融資佔絕對多數。統計表明,在我國,信貸融資占企業各項融資總量的80%以上,對中小企業來說,信貸融資更是佔絕對主導地位。可以斷定,在以後相當長時間內,這種格局不會有根本性改變,這也是本文討論信貸融資的意義所在。

  一、客觀看待「中小企業貸款難」

  中小企業融資難,已是不爭的事實,銀行所謂的「惜貸」、「慎貸」行為似乎也成為其中的主要原因而屢屢被責難。但筆者認為如此下結論未免過於簡單化,事實上,如果我們能客觀地看待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不僅有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會從一定程度上改善銀企關係、促進企業融資環境的進一步好轉。

  首先,全社會資金供求矛盾是導致中小企業貸款難的根本原因,換句話說,從總量上看,以現有的社會資金供應能力,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全部滿足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在經濟繁榮階段,這一矛盾更加突出。截至200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總數約為1000萬戶,占工商註冊登記企業總數的99.7%,如此龐大的企業群,其信貸需求是十分巨大的,以年戶均30萬元的融資需求估算(這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年增融資需求近3萬億元,數倍於我國全部金融機構一年的貸款增量。

  其次,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是相當大的。截至2000年底,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餘額已達3.4萬億元,占各項貸款餘額的59%。目前,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在70%左右,就是說企業以30元的自有資金已經獲得了70元的借款,其中絕大多數是信貸資金。這已充分說明銀行對中小企業是支持的,並不排斥,也不存在刻意「惜貸」、「慎貸」的問題。儘管由於很多中小企業存在的財務狀況不夠健康、抗風險能力低、信用狀況差等因素,為避免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審查格外嚴格,但從客觀上講,優質的大型客戶畢竟是少數,同時中小企業中確實存在大量優質客戶,兩方面原因都促使銀行越來越樂意從中小企業中尋找信貸市場。換句話說,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取信貸融資是完全可能的。政府部門的要求和關注、支持也影響著銀行的態度。1998年以來,國務院和人民銀行多次強調要支持中小企業,四大國有銀行均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門,國家經貿委則專門成立了中小企業司,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即將於2003年1月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國家對中小企業的肯定和扶持的態度,對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重大利好消息。本法從資金支持、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社會服務等各個角度進行了具體規定,特別是中小企業最關心的融資問題,該法也從融資渠道、擔保體系、信用支持等各個方面做出了說明。

  再次,信用環境的好壞與中小企業融資難易高度相關。信貸經營「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要求客觀上使商業銀行高度重視風險防範,必然加強各個審查環節,提高貸款進入門檻,對擔保提出更高的要求。在社會信用環境較差的地區,這種情形尤為突出;而在信用環境比較好的地區,情況要好的多,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紛紛成為銀行競爭的重點,中小企業融資並非難事,例如浙江省的情況就可以充分證明這一點。由此不難理解信用環境的重要性,大至一省一市,小至一縣一區,如果企業總體信用環境改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將會相應降低。因為銀行最關心的是第一還款來源,而擔保所能提供的第二還款來源畢竟是次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中小企業有了抵押也貸不出款來的原因。

  最後,中小企業應學會充分利用各種信貸融資工具,提高自身融資水平。信貸融資不能簡單等同於貸款,商業銀行能夠提供的融資、結算產品在不斷豐富,融資方式趨向多元化,企業也應學會從中做出有針對性的選擇,以降低資金成本,提高經營效益。從某中程度上講,融資水平的高低是一個關乎企業自身生存的重大課題。同等情況下,誰的融資水平高,誰就可能脫穎而出、走得更遠。從銀行融資固然有難度,但對「聰明」的企業而言,也許並非難事。

  二、現有制度框架下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途徑

  一般來說,當前適合中小企業選擇的融資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

  1、普通貸款:即一般的商業銀行貸款,適合所有中小企業,但企業必須提供一定形式的擔保才能獲得。擔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三種,用於抵押的財產多為房屋、機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過70%;質押貸款要求以當事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質押率一般不超過90%;保證方式貸款則需要借款人向銀行提供有足夠償債能力的第三方(通常為企業),為貸款提供保證承諾。

  2、貼息貸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門負責貸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銀行提供貸款。貼息貸款支持的重點是那些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經濟政策和資源環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業,如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市場潛力大的企業;有技術創新,向「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方向發展的企業;產品有市場、有效益、有信譽,能增加就業和有能力還本付息的企業;市場效益型、科技聯合型、資源開髮型和外向型企業等。貼息貸款種類很多,一般哪個部門確定貼息就由哪個部門負責補貼,其中國家經貿委作為主管部門的國債技改貼息貸款涉及面最廣,該貸款主要由工商銀行承擔,其他銀行也有參與。國債貼息特別適合存續期較長、必須進行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換代的中小企業。

  3、票據融資:主要指票據貼現,即企業通過轉讓未到期承兌匯票權利獲得短期融資,適合於票據結算量較大的中小企業。可以貼現的票據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無論那種票據,一般都可以迅速從銀行獲得融資。另外,信用證、國內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票據業務本身主要是一種結算工具,但當銀行收取保證金比例低於匯票面值時,就有了融資功能。票據業務的發展對解決企業特別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矛盾,加速企業資金周轉,減少相互拖欠,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促進企業間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經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目前票據簽發和承兌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但經過多次背書轉讓,與其業務相關聯的眾多中小企業成為最終持票人,商業銀行在利益驅動下都很願意為這些中小企業辦理票據貼現。

  4、應收賬款融資:即企業用應收賬款做抵押取得貸款或者將其出售給銀行以獲得所需資金,特別適合為大型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服務的中小企業。此類融資主要包括保理業務和福費庭業務兩大類,均起源於進出口貿易,前者適合於短期融資,後者適合中長期融資。保理業務是保付代理業務的簡稱,適合於進行短期融資,目前我國銀行在國內貿易中也開展了保理業務,稱國內保理業務。利用保理業務,企業可以迅速地籌集到短期資金,以彌補資金的臨時性短缺。而相對較高的融資費用也可以通過加速資金周轉而得到補償。國內保理分為回購型保理和非回購型保理兩種。回購型保理指在應收賬款不能如期足額收回時,銀行要求企業等額回購,以規避風險;非回購型保理則是由銀行買斷應收賬款,因此銀行風險較大。此種融資方式一般可使企業獲得應收賬款50%-80%甚至更多的融資。

  5、委託貸款:是商業銀行受委託人的委託向企業發放的貸款,適合於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但這類貸款的借款人是由委託人指定的,商業銀行只負責代為發放、管理,因此企業應加強與委託人的溝通,爭取他們的支持。委託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銀行、政府職能部門、企業等,前兩類委託人的貸款對像往往是特定的企業群體,如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外經貿部委託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貿企業,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面向鄉鎮企業,計華投資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轎車零部件國產化配套資金等等。其他類的委託人,如企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等,其指定的貸款對像不拘一格,往往取決於借款人與委託人的關係。

  6、國際融資轉貸款:是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的外匯貸款,適合國家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般用於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因該類貸款主要面向發展中國家,多具有援助性質,故貸款條件一般比較優惠,期限較長。提供資金的機構包括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等。

  7、其他信貸融資方式:商業銀行為提高自身競爭力,也在不斷推出融資新產品,其中不乏適合中小企業的產品,例如近期出現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國內買方信貸、法人客戶賬戶透支、流動資金循環貸款、購貨合同質押貸款等,都在可選之列。

  三、信貸融資如何走的更遠?

  從國際經驗看,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融資難易程度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而創新,包括制度創新、融資工具創新、產品和服務創新等都將對企業融資產生深刻影響。隨著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競爭機制的完善,未來幾年,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環境將有可能獲得較大的改善。

  1、利率市場化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使中小企業更容易獲得貸款。當前外匯貸款利率已實現市場化,但中小企業最關心的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是由中央銀行給定基準貸款利率,只允許在此基礎上有一定範圍浮動,如最高可上浮30%-50%。其實在當前已經很低的利率水平下,即便是50%的上浮幅度,仍無法補償銀行面臨的風險和付出的管理成本,風險、收益不對等,是影響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的重要因素。利率逐步放開並最終市場化之後,利率的確定將由銀企雙方以市場的方式協商解決,企業付出較高的價格,就可以相對容易地獲得貸款。這裡有一個概念需要明確,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上浮並不是歧視性政策。銀行對大客戶的貸款相當於批發業務,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當於零售業務,中小企業貸款金額小、筆數多、手續繁雜。據調查,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平均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如果對大中小企業貸款實行一樣的利率水平,銀行就沒有積極性給中小企業貸款。另外,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較高也是其貸款利率應該上浮的一個重要依據。在國外,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也是存在差別的。當中小企業成長為優質客戶時,其利率水平也會自動下降。

  2、擔保體系的完善和進一步社會化可以充分發揮槓桿效應,提高中小企業融資速度。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發揮著極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可以有效分散銀行的風險,提高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心。但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很不完善,企業獲得擔保的門檻也比較高,擔保機構尚未真正發揮其槓桿效應。可以考慮建立「企業-擔保-再擔保-銀行」這樣的擔保模式,即建立分層次的擔保體系,由市、省和國家三級機構組成,各級政府牽頭,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等社會共同參股,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向一體化方向發展。其中全國性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作為「最後擔保人」,進行風險化解和轉移。

  3、信用保險介入銀企借貸行為將有利於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將企業部分信用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提高銀行貸款積極性。信用保險的作用類似於擔保機構,由保險機構為企業提供信用保險,從而把需要銀行承擔的部分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一旦風險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也就有了。因此可以嘗試由政府部門、銀行、保險聯合行動,建立「企業-保險-銀行」三位一體的信用保險體系。目前已成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對這一模式的有益探索,相信以後這類業務會越來越多。在利率完全市場化之前,該模式將有效地為銀行分散風險;即便實現了利率市場化,該模式仍有存在的必要,因為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是不願承擔很大風險的,而寧願以較低的風險換取穩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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